萬里追蹤 豫光金鉛挽回巨額經濟損失
2009年12月22日 11:17 10136次瀏覽 來源: 中國有色網 分類: 鉛鋅資訊
2007年5月,遼寧省桓仁振富礦業(yè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振富礦業(yè))開始與我公司進行業(yè)務往來。經過幾次往來,雙方建立了比較良好的合作關系,彼此間的信任度逐漸增加。當月30日,豫光金鉛再次要求振富礦業(yè)發(fā)貨,并迅速付了貨款,不料這一次卻出現(xiàn)了意外。
時間一天天過去,豫光金鉛卻遲遲未見到貨,相關負責人只得不斷催問,而振富礦業(yè)面對質疑則閃爍其詞,一拖再拖。終于有一天,振富礦業(yè)負責人稱,公司已破產,無法提供礦粉,至于貨款,也已虧損殆盡。
豫光金鉛怎么也沒想到對方會來這么一出,有些措手不及。此后的很長一段日子里,相關負責人隔三差五與振富礦業(yè)負責人聯(lián)系,并多次趕赴該公司所在地就此事進行協(xié)商,但沒有任何進展。2009年3月,我公司有關負責人選擇了報案。
接到報案,市公安立即展開行動,積極搜集材料的同時,確定偵破計劃。4月8日,市公安先頭部隊一行3人趕赴遼寧沈陽桓仁縣,開始對振富礦業(yè)的情況進行調查。與振富礦業(yè)兩名負責人王某與刁某分別取得聯(lián)系后,對于所欠債務,兩名負責人均表示認可,但同時表示之所以沒有發(fā)貨也沒有退款,確實是因為公司已于2007年5月破產,至今仍無力償還,只希望能再寬限時日,待公司重新投入生產,再想辦法。
王、刁二人的說法如此一致,并且看起來似乎滴水不漏,辦案人員陷入了迷茫。此后,辦案人員一邊與王、刁二人交涉,一邊著手調查兩人及其家庭的經濟狀況,同時到有關部門調查振富礦業(yè)幾年來的經營狀況,尋找蛛絲馬跡。很快有了結果,主要負責人王某名下所有的房產、車輛均已過戶給別人,銀行賬戶里也所剩無幾,刁某名下則空白一片,唯一有價值的是,其22歲的女兒名下竟然有輛價值百萬元的高級轎車。他們同時了解到,振富礦業(yè)在當?shù)仉姌I(yè)局的繳費記錄在2007年9月份以前一直是正常的,即高額的電費支出,可到了9月份之后,卻突然變成了每個月僅用幾十度電,這不得不令人懷疑。可是,王某堅稱公司確于5月份停產。
4月21日,辦案民警返回濟源。雖然在遼寧的十幾天內,案件表面上并無進展,但對方供言與事實之間明顯的反差更加讓人懷疑振富礦業(yè)的故意隱匿資產行為,此時,已能基本確定對方的故意套現(xiàn)動機。
返回濟源3周后,公安部門針對該起事件正式立案,并成立了專案組。5月12日,專案組人員再次趕赴遼寧。此次行動,辦案人員改變了思路,針對王、刁二人長期居住在丹東及沈陽,辦案人員在整個遼寧省就二人以及振富礦業(yè)近年的賬戶變動情況展開調查,了解到雖然目前兩人和其公司名下已沒有多少資產,但2007年6月之后,王某的賬戶上卻有過千萬元的大額支出,而就振富礦業(yè)的賬面交易顯示,2007年5月之后也有過百萬元的支出,這些錢遠超過欠我公司的貨款。
一個細節(jié)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注意,2007年5月公司的貨款到賬后,并未在振富礦業(yè)的賬面上過多停留,也未進行公司之間的交易,反而直接進入了王某的個人賬戶,并且當年11月王某的賬戶還有400多萬元現(xiàn)金的入賬。如此反常的情況都足以證實,王某所言純屬虛構,其借公司名義套現(xiàn)的事實進一步確鑿。
責任編輯:彭彭
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請登錄中國有色網:www.gzjcgq.com了解更多信息。
中國有色網聲明: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。
凡注明文章來源為“中國有色金屬報”或 “中國有色網”的文章,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(chuàng)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(fā)布的文章。
如需轉載,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( 郵件:cnmn@cnmn.com.cn 或 電話:010-63971479)聯(lián)系,簽署授權協(xié)議,取得轉載授權;
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“XXX(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)”的文章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構成投資建議,僅供讀者參考。
若據(jù)本文章操作,所有后果讀者自負,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。